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文瑾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8)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针对外汇衍生品交易可能面临的风险制定了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审议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具有必要性;且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套期保值工具有效规避和降低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且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详情参见2025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闲置厂房出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闲置厂房出租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增加公司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闲置厂房出租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闲置厂房出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6.1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详情参见2025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的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
1.公司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公司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且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要求;
3.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 4名激励对象已满足公司《激励计划》及《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规定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满足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34万股。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详情参见2025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本次对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在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毕后,基于本次调整方案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详情参见2025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
1.公司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2.公司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且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要求;
3.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行权的4名激励对象已满足公司《激励计划》及《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规定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满足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手续,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745万份。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详情参见2025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