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决议公告

栏目:公司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5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42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254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连宗敏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8)具体内容详见20254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提高经营效率,结合公司2025年业务发展计划,公司及子公司(含并表公司,下同)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贸易融资、远期结售汇、保理业务、票据池业务、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营运资金周转及与业务相关的投资业务,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并在该额度范围内,根据金融机构要求,为上述融资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适用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授信额度之前,在该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与金融机构确定具体融资形式及担保条件等及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以及其他专业机构发行的各种低风险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及投资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具体内容详见2025425《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决策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80,000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20,000万元。上述担保的额度,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在控股子公司(含新设立的其他并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包括直接担保或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的适用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为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额度之前。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对各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事宜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调剂,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具体内容详见2025425《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有效期自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具体内容详见20254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4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有效期自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具体内容详见2025425《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425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业务所需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前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具体内容详见2025425《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425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闲置厂房出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将位于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五路8号公司园区的自有闲置厂房对外出租,出租厂房总建筑面积不超过33,574平方米,在此范围内,出租事项可滚动开展,出租事项将参照租赁市场情况确定价格、期限及相关条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负责具体实施上述出租事项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闲置厂房出租额度之前。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闲置厂房出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具体内容详见20254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具体内容详见2025425《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10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详情参见2025425《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详情参见2025425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详情参见2025425《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详情参见2025425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若《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应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详情参见2025425《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详情参见2025425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相关行权事宜。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详情参见2025425《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详情参见2025425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4913日至2025331日,本次激励计划已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66,380份,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37,155,000元增加为人民币237,321,380元,公司股本由人民币237,155,000元增加为人民币237,321,380元;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中1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1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37,321,380元减少为人民币237,260,380元,公司股本将由人民币237,321,380元减少为人民币237,260,38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详情参见2025425《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章程》详情参见2025425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定于2025515日(星期四)下午3:00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A1406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1)具体内容详见2025425《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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