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一)基本内容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8,407,047.08元,母公司报表口径净利润为-13,206,115.17元,提取法定盈余0元,加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125,199,025.71元,期末结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1,992,910.54元。
综合考虑到股东利益和公司2024年度实际的经营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的总股本237,321,3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1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983,748.98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
如自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再融资新增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到股东利益和公司2024年度实际的经营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0日